山东法制传媒网:2022年6月16日,山东滕州市公安局接滕州市人社局移交案件,滕州市某有限公司法人、直接负责人共同拖欠劳动者报酬562340.5元,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拒不配合调查,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滕州市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接案后,治安大队民警对移送材料反复研判,先后与16名被拖欠工资职工见面了解情况,全面侦办此案。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走访,与某有限公司法人、直接负责人多次沟通协调,2022年7月13日,该有限公司同意将涉案拖欠工资发放。2022年7月15日,民警将被追回的劳动报酬562340.5元发放到26名职工手中,挽回了职工的经济损失,受到职工的高度赞誉,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提升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7月19日,被拖欠工资的职工代表专程将写着“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滕州市公安局,感谢民警为他们追回被拖欠多年的工资。(山东滕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