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严格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山东省泗水县公安局迅速部署,强力推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泗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案例一:近日,泗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细致摸排,在河南省安阳县宝莲寺镇将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9岁,河南省安阳县某镇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赚取好处费,开办四张银行卡提供给别人使用,其名下的银行卡为多地被害人被诈骗案的一级卡,进出交易流水达200多万元,交易流水巨大,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例二:近日,泗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细致摸排,在山东沂水县诸葛镇将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男,20岁)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为赚取好处费,于2022年3月7日带着4张银行卡前往青岛市黄岛区,将其中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后对方用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银行卡进行转账刷流水,涉案流水超过20万元,秦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民警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要将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不做犯罪分子帮凶,以免给自身带来财产及名誉损失。如果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山东省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