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在兰陵召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精神,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就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采矿犯罪活动再动员、再部署。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副总队长梅舰,临沂市公安局刑科所所长、警务技术二级主任蔡纯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兰陵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兴金到会致辞。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以锻造新时代红色沂蒙警队为载体,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打击战果始终保持全省前列。同时,也指出了在思想认识、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强调,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日益凸显,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决战决胜的态势迅速投入到专项行动中。
一要深入摸底排查。要积极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对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排查,落实100%的严密监管;
二要加大打击力度。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昆仑2022”和“打现行、扫黑恶、反诈骗、追逃犯”夏季严打专项行动,用好法律政策,快侦快破一批重大案件,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挖幕后“保护伞”;
三要严格依法办案。要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等行为,对包庇、放纵违法犯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四要夯实基层基础。要按照“省市县所一体化”机制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派出所的基层优势,增强打击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要深化协作配合。要充分发挥公安牵头作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检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常态化的打击查处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新机制;
六要重视舆论引导。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样媒体宣传报道行动成效,增强企业、人员自律意识,展现行动战果;
七要规范机制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涉非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奖励机制运营,加强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兰陵县局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成果展,郯城、兰陵、平邑、蒙阴、临港五个分县局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山东临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