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郝剑 李伟 赵南钧)近日,一热心市民来到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报案,称其在装修房屋时,在烟囱内发现一窝疑似鹰的幼崽,希望民警帮忙救助。
民警经过查看,见几只幼崽精神状态不佳,为让其得到专业救治,随即联系到青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经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鉴定,这“四小只”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目前,四只幼崽已全部转交到青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待培育长大后,重新放归自然。
在这里,民警也希望大家积极投身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来,如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警方或者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以便让它们得到专业救治。(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