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美玲)5月16日下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两只(1只苏卡达陆龟、1只亚达布拉象龟)野生陆龟送往济宁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接受专业救护。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两只野生陆龟均属于陆龟科,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近年来,金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始终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公安部“昆仑”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与打击力度,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20次,向群众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人员90余人。涉案活立木蓄积400余立方米,查获收缴珍贵濒危野生动物40余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30余件。2021年,金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曾联合卜集派出所,转战甘肃、浙江等省市,成功侦破省级督办的吕某洋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并将犯罪嫌疑吕某洋等抓获归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增强了群众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了金乡县生态文明建设。(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