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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成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涉疫情违法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昭玮)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党员、群众众志成城、携手战“疫”,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但也有个别人无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甚至以身试法、寻衅滋事,这是对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3月14日8时许,宁津街道北场村村民王某,在村、街道等工作人员通知、劝告其到指定地点做核酸检测后,仍无故拒绝做核酸检测,并将拍摄的视频剪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存在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疫情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擅自出入封控区、管控区或者在防范区内聚集,以及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指令要求;拒不按照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扰乱核酸检测秩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防疫检查站点、隔离区、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疫情防治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通行等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