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培银)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缗城派出所联合县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成功在广州市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员刘某抓获归案并押解回金乡。
2月25日15时许,缗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进行刷单时被对方诈骗15万余元。接警后,缗城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电信诈骗案件开展破案攻坚。在对资金流向和多个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分析研判后,办案民警确定包括刘某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员。刘某系江苏人,常年在广东省广州市活动。为尽早破获案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专案组民警在向县局递交外出报备手续、做好充足疫情防范工作后,立即远赴广州市开展工作,成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押解回金乡。
经审讯,2月2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明知银行卡会被用于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刘某名下的一张光大银行共计流水968815元,涉案资金205628元。在经过隔离程序后,刘某依法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