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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禁毒办:关于全县2022年禁种铲毒的通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春回大地
 
  万物复苏
 
  又到了农作物种植季节
 
  高青公安郑重提醒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
 
  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禁毒办
 
  “2022年度禁种铲毒通告”如下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禁毒办
 
  关于全县2022年禁种铲毒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禁种铲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山东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10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禁毒办
 
  2022年3月12日
 
  有奖举报
 
  在此
 
  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4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来源:高青微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