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3日上午,山东省青岛杭州路南公司小区的工作人员给平安路派出所的王海强警官送来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火速灭火显神威”的锦旗,向帮助扑灭火灾的王警官表达谢意。
3月1日下午,市北分局平安路派出所民警王海强在下社区途中,发现杭州路南公司小区有一户居民家阳台冒出浓烟,因为是上班时间,周围没有群众,情况紧急,王警官当机立断,立刻跑到旁边门头商店找来灭火器,爬到阳台外侧对着火点进行灭火,但因为阳台上堆积的杂物和易燃物品较多,两个灭火器用完后也没有扑灭火灾。王警官又迅速跑到小区门卫处拿了3个灭火器再次返回现场灭火,经过近十分钟的紧急救援,终于将初火扑灭。随后119赶到,王警官又配合119的消防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验。因扑救及时,除阳台杂物被烧毁外,未造成其他财产损失。(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