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放”被处罚,
山东省青岛黄岛警方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10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名男子明知道企业所在区域是烟花爆竹禁放区,还在上班的第一天燃放“开门鞭”,黄岛警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并给予处罚。
2月10日上午10时许,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中路附近一家企业院内突然响起鞭炮声,随后又有礼花窜上天空炸响。黄岛公安分局隐珠派出所的民警正在附近巡查,发现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调查,企业负责人于某承认鞭炮和礼花都是他放的。据于某讲,他正月初四走亲戚的时候,在一家烟花爆竹店购买了两挂鞭炮和两个礼花。2月10日上午,于某的企业正式开门上班,他便拿出鞭炮和礼花燃放。于某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被黄岛警方依法行政罚款500元。于某表示十分后悔,不应该明知道厂子在禁放区内,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提醒,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建成区属于禁放范围,年后商家、企业陆续开业上班,应摒除燃放“开门鞭”的陋习,采取文明、环保的方式开业。(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