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公安经侦大队大队长齐学元参加“学李涌、听民声、创满意”在线恳谈活动,整个在线恳谈活动中,共接到群众反映经侦问题的电话8个,反映的全部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中的投资群众损失问题。
下线后,胶州公安经侦大队立即召开了全体会议,成立工作专班,由大队长亲自挂帅,针对涉众型案件的特点、打击、防范进行专题研究。第一,涉众型案件的爆发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群众在非法的投融资机构进行投资后,资金链刚开始发生断裂收不到利息和本金后,不会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而是自己到投融资机构协商,投融资机构的工作人员会以各种理由欺骗投资群众,待投资群众发现上当受骗时,投融资机构已是人去楼空。第二,胶州的投融资机构大部分是大城市投融资机构的分支,平时吸收的资金全部汇到总部,在胶不设立账户。总部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之后,负责对涉案资金账户及资产进行冻结查封,资产进行查封后法院还要进行拍卖等程序,这样就造成了办案周期长等问题,使得投资群众的损失短时间内不能挽回。针对涉众型案件特点,齐学元大队长提出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对每起涉众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资产进行查询,发现涉案资产立即查封查扣、通过各种手段追缴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把投资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积极联系对投融资机构总部立案的公安机关,向其了解资产的查扣情况及财产处置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想投资群众进行通报,使投资群众安心放心。
12月11日上午,齐学元大队长与打进电话的汪某进行了约谈答复。汪某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受害人,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对任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齐学元大队长详细介绍了案件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了受害人的诉求,向其解释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程序,表示经侦大队下一步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受害人尽量挽回经济损失,同时提醒受害人,目前社会上各类诱惑多,自己要加强防范,谨防再次上当受骗,被约谈群众汪某对这次的约谈取得的效果十分满意,表示将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涉众类案件发案的滞后性,群众报案时涉案公司往往已人去楼空、资金转移的情况,将不定期地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有融资嫌疑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有非法集资的苗头,立即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立即立案打击,尚未构成犯罪的责令投资机构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投资群众的本金,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将涉案企业的门头摘除。
持续加强宣传力度,依托110宣传日、“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节点,对经济犯罪的特点和预防进行宣讲,同时与各派出所紧密配合,深入社区、村庄,到商场、大集等人员密集的地方,针对经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深入浅出地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群众识别非法投融资和传销的能力,营造全民防“非”打“传”的氛围,让老百姓自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市民朋友仍可拨打胶州市公安局投诉受理电话0532-58785110反映问题,胶州市公安局将积极回应诉求,全力解决问题 。(山东青岛胶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