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11月30日上午,山东省日照市戒毒所派驻莒县司法局的干警到刘官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辖区内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思想课”。
戒毒所干警结合监管工作经历,从身份意识、社区矫正和监狱服刑区别、反面典型案例等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强调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清晰自身定位,端正态度,认罪服法、服从管教;对比介绍监狱服刑罪犯的生活、学习、劳动等情况,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体会在“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巨大差别,警醒其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通过分析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典型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服从管教,重塑人生。
警示教育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表示:“以前对自己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态度不端正、感到是一种负担,经过派驻警察的讲解,才知道自己“在家门口服刑”是多么的幸福。感恩党和政府给自己社区矫正的机会,没有失去自由、没有脱离社会,在矫正期间一定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认罪悔罪,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据悉,近期日照市戒毒所派驻莒县干警将根据莒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分别到各乡镇司法所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日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