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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公安成功救助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国忠 赵晓雷)11月26日14时许,山东招远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辖区王家疃村王先生在苹果园旁边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需要救助。
 
  值班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老鹰已经被王大哥救助。经询问:王大哥夫妇当日在苹果园摘苹果时发现一只老鹰在地堰边挣扎,翅膀受伤无法飞行,俩人立即将受伤的老鹰救下,考虑到老鹰是国家保护动物,王大哥又及时报警请求民警帮忙。
 
  民警将受伤老鹰带至派出所,并第一时间联系到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鉴定受伤老鹰学名普通鵟(学名:Buteo buteo),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这只受伤的普通鵟已安全移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救助。
 
  民警提醒:群众一旦发现受伤或者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时,切勿私自处置,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采取科学有效的救肋措施,对销售、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山东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