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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黄岛区开通“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份检察建议督促开通一个专线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开通 “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
 
  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开通了 “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只需要拨打110说明系强制报告主体,公安机关即可通过该平台迅速录入并转交专门人员办理,并且该线索会即时向检察机关报备,便于检察机关及时开展法律监督”,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的民警介绍说。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而该专线的设立,得益于一份检察建议。
 
  这还得从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两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说起。今年5月,王刚将15岁的雅丽带到某商务宾馆某房间内,强行与雅丽发生性关系。而旅馆经营者在王刚开房时,并未核实并登记雅丽的身份信息。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阶段便提前介入,并建议公安机关对该商务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今年6月21日,未成年被害人佳佳已经明显醉酒,却被刘强带到酒店,酒店工作人员既未对入住人员进行如实登记,也未对未成年人身份进行核实,更未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后刘强将佳佳强奸。
 
  以上两起案件的接连发生,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格外关注,为此在依法办理强奸案件的同时,又专门梳理了近年来该院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发现在旅馆等住宿地点发生的性侵害案件时有发生,旅馆业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该类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同时,检察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已经对教育、培训、医疗、救助机构、旅馆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在面对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疑似受到侵害时应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进行了专门规定,旅馆经营者作为强制报告的主体,未履行报告职责,存在着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情形,公安机关作为旅馆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检察机关应当向其发送检察建议,避免此种情况一发再发。
 
  为此,11月4日,黄岛区检察院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妇联工作人员以及关工委成员参与,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检察建议的必要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得到了听证人员的充分认可。当日,黄岛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宣告送达了该检察建议。该份建议从加大强制报告的宣传、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设立“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警情”专线等三个方面,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堵塞监管漏洞,其中,明确建议公安机关对“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指定专管人员,实行首接责任、持续跟踪、即时向检察机关报备等制度。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次日即召集治安、法制、指挥中心、刑警等八个部门联合与检察机关就强制报告专线设立、执法检查等开展会商。会议针对强制报告专线如何设立、强制报告主体报告后如何通过110平台迅速转接办案部门、如何向检察机关报备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会上,还联合制作了《未成年人入住登记操作明白纸》、《未成年人入住登记表》。根据会商意见,公安机关迅速在全区开展了旅馆业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检查工作,并邀请检察机关、人大代表、关工委成员等参加并监督。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旅馆工作人员是否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进行随机询问,同时向1000余家住宿经营者发放了《未成年人入住登记操作明白纸》、《未成年人入住登记表》。
 
  “强制报告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让易受伤害的孩子们不再躲在阴暗的角落,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和检察智慧,凝聚各方合力,让制度落地落实,生根发芽”,黄岛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董蕙竹说到。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强制报告云课堂”进公交、进学校、进医疗机构等多种途径开展未成年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已收到强制报告线索9条。(文中案例所涉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