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向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学习的决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学习李涌的担当精神和职业操守,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锤炼“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
决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学习李涌许党报国、政治坚定的高尚品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立足本职,勤钻善研,勇于创新,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自觉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承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要全面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警纪律要求,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生命线,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向李涌学习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强化措施办法,丰富载体形式,切实把学习活动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在全警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山东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