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柴黎)为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犯罪,山东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到2022年8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犯罪,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要坚持以打开路,对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发动更猛烈攻势,开展大案攻坚,组织专案侦破,聚焦“破现案、攻积案、抓逃犯、缴文物”,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文物犯罪发案势头。要坚持以打促防,夯实治安防范基础,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能力和防范水平。要强化治安防控,进一步优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要健全联动共建工作机制,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新格局。
山东省公安厅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主动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要全面排查积案隐案,梳理2012年以来未破的文物犯罪案件,组织再会诊,力争有所突破。要全链条侦办文物案件,按照“打团伙、破案件、追逃犯、缴文物、摧网络”的要求,对文物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既要注重从传统的盗掘、盗窃文物案件入手深挖,也要探索从倒卖案件入手顺藤摸瓜、上追下查,彻底摧毁文物犯罪利益链条。要加强重点管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预警、案件串并等工作,拓展案件来源,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要全流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与文物部门健全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在线索通报、案件督办、现场勘验、文物鉴定、文物移交等方面全面深化协作。要全环节配合推进防范工作,配合文物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联防联动和治安隐患排查,推进安防设施建设,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周边治安防控,推进各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和公安综治系统互联互通,提高治安防范监管和研判预警能力,提升智防水平。(人民公安报 2021-10-19 第05版 山东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