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鄄城公安最高10万悬赏69岁犯罪嫌疑人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公安 > » 正文

山东即墨警方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循线深挖斩断诈骗链条
  ——山东青岛即墨警方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收购手机卡和银行卡
 
  帮忙刷流水
 
  刷1万就给相应提成
 
  如果你看到这样的信息
 
  千万不要相信
 
  这些开出高价
 
  向你“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的人
 
  都是不怀好意
 
  当心摊上大事!
 
  要学会果断说不
 
  不然你还有可能会成为
 
  犯罪分子的 “同伙”
 
  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10月12日,青岛即墨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会同刘家庄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顺线摸排,抓获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流达300余万元。
 
  10月初,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青岛即墨区段泊岚镇周某涉嫌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进行网络信息犯罪。对此,反诈中心迅速会同刘家庄派出所进行研判,通过循线分析、深挖细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10月12日13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据周某供述,今年8月份,在一次上网的时候,看到有人发帖称可以办理短期贷款。因为着急用钱,周某添加对方为好友,然后根据对方要求下载了一聊天软件。此时,对方告诉周某使用银行卡跑分可以赚钱,一张卡可以赚3000元。虽然知道对方所谓的“跑分”就是洗钱,但是在对方利诱之下,周某认为自己办理银行卡卖给对方一者也不费事,二者不管对方用于什么途径,自己也没有参与,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随后办理了7张银行卡。9月份,周某按照对方要求,带着银行卡到达指定地点,使用自己银行卡操作转账300余万元,自己从中获利4100余元。就在周某沉浸在不劳而获的“美梦”中,岂不知自己已经涉嫌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即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等待周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诈骗团伙为逃避警方打击
 
  一般会通过租赁、购买
 
  由他人实名注册的“两卡”
 
  进行身份伪装
 
  这就滋生了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断卡”行动将对全国反诈工作带来深远影响,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
 
  01“断卡”断的哪些卡?
 
  手机卡
 
  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
 
  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2为什么实行“断卡”行动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警方提醒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 强化法律观念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果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一旦查实,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 加强社会责任感
 
  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 对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对公账户等违法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山东青岛即墨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