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12日,山东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滨州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工作部署,总结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介绍滨州经验做法,对巩固打击成效、进一步完善机制作出安排部署。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修潍青出席会议。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迅速投入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做好监测预警、案件处置、联合惩戒、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全省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切实做到“四个作为”,即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认真作为、履职作为,维护全省金融安全稳定大局。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政治站位再提升,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发现案件线索、控制资金流向、追缴涉案资产、严惩违法犯罪的“主力军”“排头兵”“急先锋”作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公安队伍的形象和权威。
二是工作思路再清晰、方法措施再加强,不断推动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优势,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三是组织领导再加强,机制运转再完善,为打逃工作提供坚实保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会议中,滨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先后围绕各自职能介绍工作开展情况。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晓雷致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山东银保监局政策法规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省各市公安局及滨海、齐都、银山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及经侦支队长、金融大队长,滨州政法委、检法和金融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山东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