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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公安局推出市区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便民服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为深入推进“档案惠民”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为最大限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零跑路”的工作目标,对部分市区数字化出生登记、死亡注销、常住人口登记户籍档案开通“掌上办”功能。这样以后有查询需要的群众就不用费时、费力分别到多个派出所查档,可以通过手机关注青岛微警务实名认证后,在数字化户籍档案查询服务内查询符合规定的数字化户籍档案。
 
  此次推出的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是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高新区范围内数字化加工完毕的出生登记、死亡注销、常住人口登记等户籍档案联网共享,群众通过手机关注青岛微警务实名注册后,在数字化户籍档案查询与本人有关的数字化出生登记、亲人死亡注销、常住人口登记等户籍电子档案。
 
  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将按照边建边用、分层推行和最大化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首先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高新区五区内,实现对出生登记、死亡注销、常住人口登记等户籍档案的“掌上办”查询。按照青岛市公安局的部署及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进程,其他区、市的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查询功能也会逐渐开通。
 
  附: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服务须知
 
  一、什么是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
 
  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是指查询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青岛微警务公众号,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并提出数字化户籍档案信息查询需求,相关派出所受理核实后,在规定时限内将查询结果(电子证明)反馈至查询人注册手机。
 
  二、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可以查询哪些数字化户籍档案?
 
  主要包括目前已经数字化加工完毕的由我市公安派出所存放的出生登记、死亡注销、常住人口登记表三类户籍档案和市局留存的部分人口卡片档案。
 
  三、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适用于哪些区市?
 
  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业务根据档案数字化完成情况分阶段实施。
 
  已经完成三类户籍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公安分市局(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高新公安分局)在第一阶段先期试运行推行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查询业务。
 
  其他公安分市局根据户籍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在第二阶段全面推行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查询业务。
 
  四、查询人应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查询?可以查询什么内容?
 
  查询人应是青岛户籍登记人口,查询申请须由本人提出,查询本人曾经、现在与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记载反映的有关事项,需要开具证明的。该证明只提供给使用证明单位,不对个人开具。
 
  五、查询人如何履行查档手续?
 
  办理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网上查档业务时,通过手机登陆“青岛微警务”公众号,再进入青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微警务平台,通过“刷脸”人像识别认证后,申请人即可提交查询与本人有关的数字化户籍档案需求
 
  六、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应当提交哪些手续材料,是否收费?
 
  1.查询申请由本人实名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无误的,不再需要提交手续材料,免费办理。
 
  2.查询申请由本人实名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对其申请事项有异议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七、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办理时限多长?
 
  群众在工作时间内申请查询服务的,从提起申请时2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群众在非工作时间提起申请的,从提起申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起计算,2个工作日给予查询反馈。对于查询到的,受理派出所将电子查询证明发送至查询人注册手机;对于“掌上办”查询不到的,应当及时告知查询人到有关户籍档案保管地公安派出所查询。
 
  八、在数字化户籍档案“掌上办”办理时的哪些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
 
  查询人采用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申请出具证明,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教育或者撤销相应证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