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家伟 徐向田)俗话说,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当今社会,一些不法之徒往往利用人们对金钱的渴望,打着合作投资的旗号设计出重重骗局,等人上钩。近日,山东莒南警方就侦破了两起投资被骗的案例,很有借鉴意义。
骗取合作资金100万却暗自挪作他用。5月20日,山东莒南警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男,51岁, 莒南县筵宾镇人。经查,2020年1月份,刘某以生产“手撕鸡”为名骗取本县李某现金100万元后,将资金挪作他用且拒不归还。后受害人李某报案。案发后刘某将全部资金归还李某。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投资款。5月20日,莒南警方还破获一起以虚构事实诱骗他人投资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吉。王某吉,男,32岁,临沂市河东区人。2020年9月以来,王某吉以合作洗沙的方式,虚构事实,谎称能帮忙协调关系,分别骗取杨某和王某2000元、16000元资金。
因涉嫌诈骗犯罪,目前刘某、王某吉皆已被莒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现。上述两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告诉我们,在打算创业投资时,不要一味听信他人所谓的投资项目有着多大的高收益等蛊惑,在决定注入资金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深思熟虑后谨慎投资,切莫思想麻痹让心怀叵测之徒趁虚而入以免上当受骗。(山东莒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