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莒县公安局针对本地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动,于近日侦办了非法采矿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涉案价值30余万元。
莒县砂石资源缺口巨大、非法盗采日益猖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实际,莒县公安局坚持以打开路,在开展“昆仑2021”行动中将严打非法采砂采石违法犯罪作为一项打击重点。
积极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理念,深入推动“市县一体化”及“所队联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派出所基层单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广辟线索来源,于近日侦办非法采矿案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涉案价值30余万元。
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了矿产资源的严重破坏。
在环境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犯罪分子为谋取个人私利,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非法开采河沙,给环境带来极大破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该系列案件的成功侦办,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空气,给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警方提醒: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莒县公安坚决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采矿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山东省莒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