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珊)为坚决整治公安系统顽瘴痼疾,推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结合山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了由7个专项整治方案组成的全省公安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系列实施方案。
系列实施方案包括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公务用枪管理等7个方面。
方案从工作目标、整治内容、措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通过开展全面筛查、自查自纠、倒查排查、对照整改、分类处理等举措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及时查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源头治理,形成常态长效,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人民公安报2021-04-26第02版 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 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