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成武县公安局:禁毒教育伴成长,护航六一不“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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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禁毒办关于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种铲毒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山东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禁毒办联合下发《关于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将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
 
  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种宣传,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凡5月15日以后,因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未履行禁种铲毒职责,被国家、省禁毒办暗访踏查或者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达到重点整治标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分级分类重点整治。
 
  滨   州   市   公   安   局
 
  滨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俗称“大烟”)
 
  请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滨州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报警电话:110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3301601
 
  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禁毒大队:2115410
 
  市公安局沾化分局禁毒大队:2274500
 
  邹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2188109
 
  市公安局经区分局禁毒大队:2293516
 
  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禁毒大队:3309944
 
  市公安局北海分局禁毒大队:6586007
 
  惠民县公安局禁毒大队:5356125
 
  阳信县公安局禁毒大队:8587430
 
  无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2256673
 
  博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2167575
 
  如何识别罂粟?
 
  滨州队长为您讲解
 
  罂粟虽美,但它却是“天生的魔头”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硕果高高在上,花大艳丽,香气浓郁。从硕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让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
 
  辨别罂粟的“鉴花秘籍”如下
 
  罂粟属的花朵有两个花萼,4个花瓣或重瓣;可以是红色、粉红色、橙色、黄色或紫色。复雌蕊周围有几环雄蕊,以白色或红色最为常见,也有花朵为蓝色或暗红色、紫色。
 
  罂粟是提取毒品鸦片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由于罂粟苗和罂粟壳中也含有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此类食品,人会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如发冷、出虚汗、浑身乏力、面黄肌瘦等,严重者人体中枢神经也遭受伤害。
 
  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多年来,一些群众认为食用罂粟幼苗能预防和治疗感冒,而少数的餐馆老板为了吸引顾客,将罂粟苗或罂粟壳(籽)作为蔬菜和香料添加在食品中,甚至有群众觉得罂粟花漂亮艳丽,在自家庭院或门前种植观赏。
 
  无论是用于制毒贩卖或者观赏、食用,
 
  其行为都已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治安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有奖举报
 
  罂粟再美,也美不过生命!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4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
 
  元。
 
  罂粟再美
 
  美不过生命之花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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