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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县公安局:杀树刨墩卖作盆景 挣零花钱选错了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杀树刨墩卖作盆景  挣零花钱选错了道
  山东省临沭4农民盗伐156棵棠梨树触犯刑律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兆永 施奉军 杨莹)闲来无事想个门路挣点零花钱本是正常,可若选错了门道就事与愿违。山东省临沭县两对农民夫妇听说棠梨树墩能作盆景卖钱,他们便结伴到他人承包的山上盗伐156棵棠梨树,结果4人均涉嫌盗窃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个中教训十分深刻。
 
  胡甲和胡乙是临沭县临沭街道某村年过花甲的老汉,今年春节过后,胡甲、胡乙在家闲来无事,,听说有人收购山上的棠梨树墩制作盆景,两老汉一听动了心思。想到村西的团子山坡上有很多棠梨树,胡甲、胡乙俩老汉一合计,在家闲着蹲墙根,不如带上老伴上山挖棠梨树墩挣点零花钱。就这样。胡甲、胡乙叫上各自的老伴,带着铁锨、镐头、手锯等家什,来到村西他人承包的团子山上,他们将棠梨树干锯掉扔在一边,专挖留有三四十公分高树桩的树墩。
 
  从2月16日到2月23日,一周的时间内,胡甲、胡乙夫妇起早贪黑共挖了156个棠梨树墩,也就是说,他们砍伐了156棵大小不等的棠梨树。2月23日,正在挖树墩的胡甲、胡乙,被临沭县自然自然和规划局防火工作人员巡逻发现。在临沭县森林消防大队的参与下,临沭县森林警察大队会同城北派出所,对胡甲、胡乙涉嫌盗伐林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胡甲、戴某夫妇、胡乙、吴某夫妇的行为构成盗窃罪。2月24日下午,办案民警依法对胡甲夫妇、胡乙夫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来想刨树墩赚点零花钱,结果分文没见还触犯刑律。或许在胡甲、胡乙看来,山坡上棠梨树没有经济价值,刨个树墩卖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其行为不但涉违法犯罪,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其行为必定受到法律追究。保护绿水青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眼下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来临,但愿广大群众从胡甲、胡乙身上吸取教训,增强保护树木珍惜家园意识。(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