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家伟 徐向田)为强化社会治安秩序整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连日来,山东莒南警方在深入开展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派出所民警纷纷“赶年集”,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新规”。
莒南的烟花爆竹生产曾远近闻名,特别是辖区的岭泉镇淇岔河、大圣堂等村曾有着300余年的烟花爆竹生产历史。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制作烟花爆竹在给当地群众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由此而诱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造成多人死伤的惨剧。近年来,当地政府痛定思痛,果断铲除了这条带血的“经济链”,在关停大大小小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的同时,大张旗鼓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查行动。今年春节将至,为防止死灰复燃,莒南公安民警纷纷“赶年集”,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驻足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莒南县人民政府刚刚出台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规”,通过向群众讲解禁放的诸多好处,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并结合近期查处的一些违法燃放案例,向人们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民警还结合防范网络电信诈骗、防火防盗等知识,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活动中,民警还向赶集的群众发放春节对联、宣传挂历等宣传品。宣传民警每到一处,便被赶年集的村民们给围了起来。通过这种面对面的宣传与交流,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距离,也提高了群众在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山东莒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