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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公安机关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呈现全新局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省日照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呈现全新局面
  利剑出鞘,让“油耗子”无处遁形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程 张梅 高旗)近日,日照市岚山区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班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单位,给自备油罐喷涂报废标识,杜绝有隐患、不合格的油罐被继续使用。
 
  近年来,受国内成品油差价和市场需求影响,许多不法分子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瞄准成品油这个“大蛋糕”,如“蚂蚁搬家”般非法倒卖成品油。面对这一乱象,山东省日照市公安机关坚持保供为先、宣传引导、联合打击、以打开路、源头治理、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2020年底,日照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成品油刑事案件32起、行政案件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名,查缴汽油19.5万升、柴油9.4万升,收缴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取缔非法自备罐54处,查获流动加油车137辆,打掉黑加油窝点48处。
 
  成立专班+文件规范
 
  引领综合治理新格局
 
  一段时间以来,日照市非法自备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以下简称“自流黑”)等乱象屡禁不止。“自流黑”以低价扰乱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达标的油品损害车辆、设备,且尾气排放超标、污染大气环境,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公安牵头,严厉打击!”2020年9月9日,日照市委书记张惠作出打击“自流黑”的指示。次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刚召开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日照新一轮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保供为先、宣传引导、联合打击、以打开路、源头治理、综合整治是我们推进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基本思路。”李刚介绍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日照公安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迅速与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彻底铲除这一破坏生态环境的‘毒瘤’。”
 
  日照市成立了由李刚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专班,建立综合协调、联合查处、督导检查和法律保障四个工作组,配备专门人员并迅速开展工作,各县(区)参照市专班模式成立相应行动专班。
 
  “专班建立了宣传、考核、通报等制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务必取得实在成果!”专项行动专班副组长、日照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义军说。专班每日统计更新全市“自流黑”相关案件台账,每周召开联席会,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及症结及时会商研判,跟进落实解决办法,构建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专班就特定行业“油品保供”和“自流黑”打击治理问题进行反复研究。他们征求了13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先后经过12次讨论,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于2020年10月23日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自备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通告》《日照市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市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三个文件。
 
  其中,通告明确了专项行动打击的范围;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警告,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或设施;公布了打击适用的法律法规;为特定行业的企业、用户指定合法用油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的管理作了具体要求,行动方案规定了保障特定行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宣传营造打击声势、全面开展滚动摸底排查、开展联合打击四个方面的内容。
 
  “这三个配套文件解决了保供和打击难题,是日照市成品油市场监管领域的全新尝试,也为全省解决成品油市场监管‘老大难’问题进行了探索创新,同时形成了快速响应、联动共治、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王义军介绍。
 
  全面摸排+保供为先
 
  展现源头治理新成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日照市、县(区)两级专班多次组织工作推进会,强化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职责落实,密织街道、乡镇和部门安全网络,加大网格化摸排力度,让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无处藏匿。
 
  “受利益驱使,‘自流黑’一直游离于合法经营之外。黑加油点销售的油品多次转手,以次充好、油罐无防护,很容易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专项行动专班联合查处组组长辛峰介绍,各县(区)逐步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地毯式排查,为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以便从源头上遏制,确保“自流黑”无市场。
 
  在全市打击“自流黑”形势向好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港口渔船、矿山设备、建筑机械等特定行业的油品供应?针对这一问题,日照市给出了“保供为先、以打开路,疏堵结合、服务民生”的有力回答。
 
  市专项行动专班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自备油罐备案标准,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企业可建设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用于储存自用油。全市制定合法成品油配送企业名录,用油企业可以使用成品油配送企业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配送自购油品,运输车辆出厂时配备加油装置的,可将油品加注到购油企业自有车辆、机械等设备或设施中。
 
  “以前,不少小港码头存在货车私下给渔船加油现象,这些无资质货车拉着油桶就变身为‘加油站’,俨然成了马路上的‘流动炸弹’。” 辛峰介绍,日照各县(区)正在积极落实自备油罐审核备案,目前已有29家运输企业申报设置自备罐,完成建设备案5家;中心渔港码头加油站主体已建成并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岚山区渔港码头自备油罐已进入安装阶段。
 
  联合处置+闭环运作
 
  构建联动治理新机制
 
  在日照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非法成品油“购、运、储、销”各环节,积极落实打击整治责任。
 
  日照市公安局牵头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检察院、法院与司法局积极为专案办理提供法律指引;市场监管部门采购油品质量快检车,加快油品检测速度,第一时间对油品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加大日常油品质量检测覆盖面;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成品油相关企业、车辆、人员资质监督检查,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流动加油车的查处力度,规范运输过程的管理;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开展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排查;商务部门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情况摸排督导;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逐一对矿山、工地进行排查梳理;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对查缴的劣质油品妥善处置。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有隐患共排查、有苗头共分析、有信息共分享、有案件共处理”的工作模式,促成了严打行动的高压态势。
 
  此外,日照市公安局联合市司法局制定了《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指导意见》《查处“自流黑”违法犯罪行为证据规格》,编制了《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指引》,并按照案件办理程序和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了打击“自流黑”详细的工作流程;联合市商务局整理了《涉成品油法律法规汇编》,明确了对“自流黑”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市交通运输局起草的自备罐等管理办法,解决特定行业油品合法供应问题。同时,协调检察院、法院对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罪名认定、证据规格、案件移送接收等达成共识,形成了统一标准。
 
  为让打击成效更明显,日照市、县(区)两级专项行动专班按照分工,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上级交办等“自流黑”案件依法查处,对涉案的“人、车、油”分别予以顶格处罚,并追根溯源,斩断非法链条,形成工作闭环。在联合打击的同时,他们还组建6个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办等方法,对工作情况实地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及时通报,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奖励举报+多维宣传
 
  拧紧网格治理阀门
 
  发动全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是日照市强化全民参与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又一有力举措。截至目前,全市共筹措举报奖励金166.5万元,广大市民可拨打110、12345或在网上及时举报相关线索。
 
  “我们在强化联合打击、协同共治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以案释法,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自流黑’的危害,积极提供相关线索,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市专项行动专班综合协调组组长、日照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富民表示。“目前,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线索57条,在此基础上拓展线索来源,循线深挖溯源,强化小案大查,破获各类涉成品油刑事案件32起。”
 
  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仅日照市公安机关就组织民警、辅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等,深入重点企业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张贴通告9000余份。日照市政府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各成员单位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专题宣传,受众达500余万人次。
 
  下猛药、出重拳。在日照,一条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的“高压线”正在规范整个行业。“依法打击‘自流黑’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属地共同打好‘整治组合拳’、织密‘监管网’,为日照人民交出一份安全的‘民生答卷’。”李刚表示。(日照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