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创新完善“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
前移关口 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山东法制传媒网:(袁 猛 李嘉庆)作为公安部教育整顿试点之一,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创新完善“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树立“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愈防复”的理念,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在萌芽状态,成为教育整顿中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公安铁军的关键一招。
“济宁公安机关创新的‘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为山东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山东公安机关将全面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持续高标准、深层次推进教育整顿,坚决打赢这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修春清说。
创新完善三色预警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2020年7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济宁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以整风的精神推进检视整改,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打一场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面对队伍建设中暴露出的顽瘴痼疾,济宁市公安局坚持零容忍、严查处,队伍面貌呈现可喜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教育整顿,试点先行;创新思路,示范引领。
通过深入剖析,济宁市公安局发现,大多数违纪违法问题都是从小问题逐渐发展起来的,要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必须要做到关口前移,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这把利剑,将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萌芽状态。
济宁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打破陈规,大胆探索,不断健全完善队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预防机制,创新出台了全市公安队伍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办法,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强化分级管理、自查自纠,对思想政治、岗位职责、管理机制和内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科学评估、分等定级、及时预警,做到提前介入、快速反应,最大限度降低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风险,初步实现了管理监督关口的前移。
从源头排查整改问题
患生于所忽,祸发于细微。
教育整顿就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瞄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日前,济宁市公安局聘请来自全市社会各界的50名群众为新一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正式上岗“挑刺”,推动教育整顿深入开展。
这只是济宁市公安局扎实开展教育整顿的措施之一。该局采取自己找、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利用局长信箱、政治督察和巡察、职能部门排查、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按单位、人员两个层面排查队伍风险隐患。
此外,济宁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每月排查报送队伍风险隐患,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单位、人员自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将按时录入济宁市公安局智慧政工平台。
防患于未然。济宁市公安局利用多种渠道全面排查队伍风险隐患,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将风险隐患挖出来摆出去,并最终解决掉。
科学评估风险隐患等级
刀刃向内找问题,有的放矢抓整改,离不开对风险隐患的科学评估。
济宁市公安局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创新完善的“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在解决队伍风险隐患时发挥出关键作用。
济宁市公安局根据队伍风险隐患发生的几率高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大小,将风险隐患等级划分为一、二、三级,并分别使用红色、黄色、蓝色进行预警。
如何定义风险隐患发生几率的高低?济宁市公安局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数据为分析基础,研究确定高风险隐患的岗位和人群,深入查找剖析导致人员违纪违法的诱因及其影响大小,科学确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以及违纪违法各种诱因在队伍风险隐患评估时的计分权重。
济宁市公安局还通过全面收集群众信访、经济审计、举报投诉、纪律作风等信息,按照不同岗位人群、违纪违法诱因和自查情况等计分权重,对单位、人员分别进行累加赋分,得出单位和人员的风险隐患分值,根据分值初步评定单位和人员的风险隐患等级。
此外,济宁市公安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公安队伍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议,综合分析队伍状况和风险隐患情况,评估确定单位和人员的风险隐患等级。
健全完善防控体系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教育整顿的主要目标是忠诚警魂进一步铸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
根据“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被评定为一、二、三级风险隐患的单位、人员,分别每月、每两个月、每三个月开展一次队伍风险隐患自查,确保教育整顿落地见效。
在整改落实方面,济宁市公安局围绕队伍风险隐患等级、风险隐患点和分析研判结果积极探索,制定防控措施,不断健全完善队伍风险隐患防控体系。
济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一级风险隐患,在全市公安队伍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中都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尤其是对整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作了详细厘定,切实筑牢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道防线”。
据了解,对因队伍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防控措施不落实、预警通报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导致人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会进行问责。单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好”等级。
管方向、治根本、谋全局,济宁市公安局扎实开展教育整顿的诸多探索,真正做到让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