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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公安机关创新“四种形式”走出治本之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青岛公安机关创新约谈谈话、重点管控、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自去年9月起,以扫黑除恶为龙头,持续开展6次“雷霆”行动,开展违法犯罪人员、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隐患、公共安全隐患大起底行动,追回在逃犯罪嫌疑人1328人。
 
  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青岛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四个一”的模式系统推进,即:各分市局成立一个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制订一个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推动区(市)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争取支持;组织一次观摩会交流推广,在全市打造22个示范点。各区(市)公安局以区(市)、镇(街)为作战单元,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压紧责任链条。
 
  今年3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运用“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的意见》,各区(市)组建由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镇(街)综治中心与“四种形式”平台一体化运作,社区网格把“四种形式”工作机制落地情况纳入平安青岛建设工作综合考核,推动形成市、区(市)、镇(街)、社区(村居)四级抓落实的整体合力。
 
  黑恶犯罪表面上是治安问题,但深层次反映出的是社会生态问题。在扫黑除恶实践中,青岛市不断拓展“四种形式”工作机制的内涵外延,以打开路、边打边建,通过大力打击、大力整治实现大建设、大提升,持续优化社会生态,从根本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今年以来,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青岛公安机关精准打击治理突出违法犯罪,命案现案全部侦破,破获电诈案件和抓获犯罪嫌疑人分别提高1.7倍和1倍。(青岛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