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肥城市公安局优化部分行政案件办理流程,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自今年3月以来,肥城市公安局快速办理行政案件32起,处罚42人,案件办结率同比上升38.6%,快办案件保持零复议、零诉讼。违法行为人到案后,2个小时内办结案件,办案效率提升70%。
肥城市公安局将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行为人认错认罚行政案件纳入快办范围,并明确不得适用快办程序的案件类型。根据工作实际,他们逐步扩大快办范围,规定除可能作出10日以上行政拘留或听证的案件,全部适用快办程序。案件调查中,以音视频询问、自行书写陈述代替书面询问笔录,并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处罚决定时,由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直接报市公安局审批,通过音视频记录送达处罚决定书。同时,法制部门加强指导培训和执法巡查,发现自书材料、音视频录制、证据规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已办结的案件,逐案监督检查,纳入绩效考评。
为扎实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肥城市公安局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快办的范围、流程和监管责任,编制了6项配套规范。针对殴打他人、盗窃等15种违法行为,制作了自行书写材料模板和格式询问笔录,为一线执法提供具体操作指引。他们还改造升级办案中心和办案区,增设行政案件快办专区,按照有门牌标识、监控设备、办公设施、台账资料的“四有”标准设置,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山东省肥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