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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市公安局:行政案件办理按下“加速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0年6月12日,山东省肥城市公安局安站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办案民警启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仅用30分钟就完成了整个案件办理。与以前相比,办案时间至少省去1个小时,这得益于肥城市公安局推行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对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随之而来的是复杂琐碎的案件办理程序,不仅占用了民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造成办案效率降低,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为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肥城市公安局简化优化部分行政案件办理流程,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违法行为人到案后,2小时内办结案件,办案效率提升70%。
 
  据了解,为确保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的推进,肥城市公安局出台了实施细则,明确了快办的范围、流程和监管责任。编制了《通用自书材料参考模板》《视音频取证规范格式》等6项配套规范,针对殴打他人、盗窃、行业管理等15种违法行为,制作了自行书写材料模板和格式询问笔录,为一线执法提供具体操作指引。改造升级办案中心和办案区,增设行政案件快办专区,按照有门牌标识、监控设备、办公设施、台账资料“四有”标准设置,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优化流程是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关键,我们依法将办案流程最大限度缩减,让民警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基层基础、治安管理等工作中去。”肥城市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李玉涛介绍说。
 
  肥城市公安局将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行为人认错认罚行政案件纳入快办范围,并明确不得适用快办程序的案件类型。根据工作实际,逐步扩大快办范围,规定除可能作出10日以上行政拘留或听证的案件,全部适用快办程序。案件调查中,以音视频询问、自行书写陈述代替书面询问笔录,并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处罚决定时,由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直接报市局审批,通过音视频记录送达处罚决定书。在做好案件办理的同时,由法制部门加强指导培训和执法巡查,发现自书材料、视音频录制、证据规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已办结的案件,逐案监督检查,纳入绩效考评。
 
  自今年3月份以来,肥城市公安局快速办理行政案件32起,处罚42人,案件办结率同比上升38.6%,快办案件保持零复议、零诉讼。(山东省肥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