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利军)5月13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层山派出所民警经精准研判、细致工作,速破一起诈骗案,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张某侠(女,31岁,兰陵县长城镇人),涉案金额6万余元。
疫情防控期间,筹备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成为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任务,兰陵县庄坞镇一村主任张某犯起了愁,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自己手机某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我想买一批口罩,谁有?”让张某出乎意料的是信息刚刚发布出去,就有一个微信名为“张鑫”的人主动加自己为好友,并称:“我亲戚做口罩,可以帮助联系”,同时将另外一个微信名为“上善若水”(备注名为徐某)的好友推荐给了张某。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在微信里,张某与徐某两个人就购买口罩一事你一言我一语地洽谈起来,只是片刻功夫,双方便谈妥,张某以1.5元的单价向徐某购买口罩40000只,总货款60000元整。2月1日至13日,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五次向徐某转账共计6万元整。转账后,张某多次向徐某询问口罩何时到货,而徐某以口罩还投产、口罩正在生产、运送口罩的车辆被查扣等借口为由,拒绝给张某发货。期间,张某也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张鑫”,要求“张鑫”从中帮助催促,让徐某尽快发货,“张鑫”也倒“热情”,表示一定帮助联系徐某,要求其尽快发货。
5月12日,一直没有收到口罩的张某怀疑自己被骗,并于当日上午来到兰陵县公安局层山派出所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层山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专案攻坚、快侦快办。很快,民警通过受害人张某提供的信息分析判断,所谓的徐某实际并不存在,而是张鑫虚拟的“假朋友”,张鑫一人使用两个身份实施诈骗的可能性极大。就在报案后的第二天上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鑫成功抓获。
经审讯,张鑫,实名张某侠,女,31岁,兰陵县长城镇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侠对自己“分饰两人”假借卖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张某侠供述称,2月1日上午,在浏览微信群信息的过程中,看到了张某发布求购口罩的信息,为了获取这不义之财,便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因张某购买量比较大,于是便又虚构了一个供货商“徐静”推荐给张某,这才有了这起一人分饰两个角色,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侠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