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秋芬 赵琳)2月27日下午,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联合县宁城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取缔一非法加油站。
2月24日,宁津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县开发区园区一厂房内有人曾非法经营成品油。民警随即对该处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了三个油罐,三台加油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各一个。民警当即对现场所查获油罐、加油机进行封存。
经查,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家住宁津县城区的张某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件的情况下,在河北省购买二手加油机和油罐,非法零售92号车用汽油,非法经营额达20余万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来,宁津县公安局按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公安机关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开辟移动污染源治理、烟花爆竹管控、严打非法经营成品油、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四条战线,县委常委、副县长井为民同志亲自带队、亲自督导。宁津县公安局启动战时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打破警种界限、打破区域界限,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责任到人、考核到科室,重拳出击,强力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严密控制污染源,严惩相关违法犯罪。
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宁津县公安局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4起;黑加油站5家,流动加油车3辆;鞭炮处罚3起,制止14起。(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