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涂玉龙 刘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神圣不可侵犯。然而,2019年5月,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就发生一起以暴力手段阻挠民警现场执法的案件。2020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5月23日12时许,兰山公安分局汪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持刀阻挠拆迁。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系拆迁队在该村拆迁时与颜某发生纠纷,颜某手持菜刀以自残的方式阻挠拆迁队离开。处警民警了解情况后,上前表明身份并劝说颜某放下菜刀,双方协商处理。然而颜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手持菜刀威胁出警人员。为保证现场人员安全,民警上前将其制服,在准备带至派出所调查处理时被颜某咬伤,后又被多名村民摔倒在地,直到支援警力赶到后才将涉事群众带离。
兰山警方在查清案件事实并取得确凿音视频证据后,依法对颜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颜某被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月10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治、绝不姑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