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农历小年通常是春节前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首个高峰。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后迎来的首个农历小年,是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首场“大考”。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与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农历小年当晚,昌邑市禁燃区域静悄悄,城区环境呈现静谧、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禁燃区小年零燃放,这是昌邑人值得骄傲的高光时刻!
为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昌邑市公安局提前策划,组织社区民警带领辅警、警务助理、网格员积极会同镇街(区)干部职工,广泛发动物业保安,借助人防队伍力量,积极发放《昌邑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开信》、张贴《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在农历小年前夕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政策解析,讲解“禁放”相关要求,彰显打击惩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严密措施和坚定决心。稿件一经发布便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热议和大量转发,收到良好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年当日,全警联动,在城区划分的20个责任网格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巡控工作,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期间,查处违规燃放行为零起、治安罚款零人,禁放区实现了烟花爆竹“零响声”的目标。
今年是实施禁放的开局年,“零燃放”的背后,有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努力,有民警的辛勤付出,也有全市人民的积极配合,更代表着城市依法严管水平、市民法治意识和共治理念正在不断提升。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做“禁放”行动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违规燃放行为要主动劝说、劝阻,积极举报。让我们一起携手,主动参与,为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共同努力!(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