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涂玉龙 刘静)依法逐级走访,遵守信访秩序,是每个信访人的权利,也是公民应遵守的法律义务。1月15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依法对企图通过非访行为达到目的的房某予以刑事拘留。
2017年9月份以来,房某以本村财物收支存在问题,村干部贪污公款为由,多次到去省进京上访,2019年12月26日,在兰山区纪委明确书面告知其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意见的情况下,房某仍不听劝说,不按正常程序反映问题,多次进京非法上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1月15日,兰山公安分局依法对房某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信访人要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无理闹访、缠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