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涂玉龙 刘静)依法上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并不意味着上访者就可任性为之,1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的朱某光多次以赴京非访为由强行索要钱财,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兰山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019年3月份以来,兰山区枣园镇的朱某光以枣园镇某小区土地建设手续不合法为由,多次去省进京进行非访,并以此为要挟,先后多次向开发商强行索要钱款。由于朱某光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已涉嫌寻衅滋事罪,1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依法对朱某光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无可厚非,但若采取极端方式违法上访,反而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