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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公安局发布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项措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月13日,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出台2020年“一号”文件,公布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项措施。出台实施“十项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靠前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富强滨州建设,为全市“双招双引”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企业家干事创业、实业兴市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平安诚信的经营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十项措施分别是:
 
  一是开展“富强滨州建设,公安机关担当什么、怎么担当”大讨论,将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纳入重点工作,引导广大民警置身发展大局考虑问题,靠前一步、担当作为,形成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靠前一步服务新开工项目,属地公安机关主动联系,净化治安环境。在用工人员超过1万人的项目工地设专班,建立警务工作站,实行民警驻靠服务,凡接到企业投诉治安问题,情况属实的,3天内开展治安整治。根据企业需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提供信息支持服务。
 
  三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成立侦办专班,刑侦支队长现场指挥侦办。
 
  四是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对能够正常经营的企业,确有必要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的,可以为企业预留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在企业遇有重大经营决策时,涉嫌犯罪的企业家在不妨碍侦查活动情况下,经公安机关监督,可以行使一定的企业经营权。
 
  五是除法律规定有明确审级的公安行政审批权限外,一律下放,各项审批应当在确保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为着眼点。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外,不增加对企业的检查。
 
  六是实行公安业务网上办、一键办,再推一批惠企事项:企业印章2小时内完成刻制、备案;为企业家和高层次人才落户、车辆挂牌、审车等提供全程代办“专员”服务,为企业设立团体代办“绿色通道”;企业因商紧急出国境商务签注立等可取,出入境商务备案手续紧急情况即时办结;大货车扫码办理通行证后,除高峰时段均可进入主城区。
 
  七是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公安局长任组长的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情况,研究解决现实问题,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靠前一步推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题。
 
  八是实行“公安局长联系企业制度”,市、县两级公安局长每年确定1-2个企业或建设项目作为直接联系对象,靠前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公安局长与企业家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公安局长每年至少召集一次警企座谈会,通报公安工作,听取意见需求。
 
  九是对于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重大问题,一律列入本级公安机关党委重点督办事项,一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民警,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市公安局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时,专门选取企业家代表进行评议打分,调查结果作为全市公安机关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
 
  十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的意见(试行)》。严格执行《滨州市公安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三十条》和《滨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请企业家监督。(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