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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县公安局连续破获多起非法经营汽油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公为进 白先伟 杨晓波)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针对县域内出现非法经营汽油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从直属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专职负责打击成品油市场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今年8月份以来,先后打掉以鹿某某、唐某某、李某某为首的3个非法销售汽油犯罪团伙,破获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9处,涉案金额达到700多万。
 
  发案:黑色桑塔纳轿车牵出非法经营汽油案件
 
  2019年8月11日,沂源县公安局民警在南麻街道大田庄村执行防汛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形迹十分可疑,该车驾驶员看到巡逻民警后,立刻拐入一条小路上。执勤民警高度警觉,遂在对该车进行了盘查。经盘查,该车辆座椅和后备箱内放有10余个铁皮桶,车内散发着浓重的汽油味,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南麻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在派出所审查时,车主鹿某闪烁其词,谎称汽油是他购买的别人的。但民警在梳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时,发现了一本记录销售汽油账目的小账本,民警汇总了一下账目,鹿某销售汽油金额达30余万元。本以为是一起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治安案件,但却成了一起非法经营汽油的刑事案件。后民警顺线深挖,一举查清了鹿某非法经营汽油案的全部事实,其于2019年6月份雇佣机械将油罐埋于钢城区辛庄镇某路边院内,购进成品油存储后,再分装到30升的汽油桶运至沂源县销售。该案共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3人,逮捕1人,带破非法经营案件3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4处。
 
  深挖:心存侥幸终究难逃法网
 
  在侦办鹿某非法经营案时,侦查民警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有一伙人驾驶私自安装加油机的改装厢式货车,在瑞阳大道一汽车修理厂里非法销售汽油。了解情况后,侦查民警立即对瑞阳大道上的汽车修理厂逐一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发现该厢式货车。原来是嫌疑人在得知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经营汽油案件后,将“公开销售”变成了秘密销售,并且采取“打游击”的方式,不断变换非法销售汽油的地点,与公安机关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对此,侦查民警调阅了城区大量的监控视频,并对嫌疑厢式货车进行了跟踪调查,基本摸清了嫌疑厢式货车的行驶轨迹,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2019年9月20日,侦查民警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了收网抓捕,成功将涉案的5人抓获,查扣作案用的非法改装厢式货车2辆。
 
  整治:专项行动严打涉油犯罪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在依法打击上述案件的同时,通过对前期掌握线索的分析研判,迅速掌握了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汽油的证据。10月15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功将李某、耿某抓获归案,结合“净网2019”专项行动,成功打掉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汽油犯罪团伙,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5人,逮捕2人,带破非法经营案件7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3处。经查,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间,李某、耿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伙同袁某从外地购进成品油后,使用一大型汽油罐非法销售汽油240余吨,价值100万余元。
 
  警方提醒:汽油的主要成分为C5——C12脂肪烃和环烷烃类,易燃,空气中含量为74——123克/立方米时遇火爆炸,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的运输、储存、销售必须由专业人员、专业设备进行,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私自运输、储存、销售汽油属于违法行为,且由于汽油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若操作和管理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从而给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造成损失,因此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汽油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
 
  请广大市民对发现的此类案件线索积极进行举报,沂源警方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