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嘉)11月19日,山东省青岛八大关派出所会同市南刑警在李沧区将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4岁)抓获,现已破获盗窃案件3起。
10月26日中午,青岛市民苏先生到八大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上午在第一海水浴场踢球,将手提包放在附近墙上的挂钩上,中午发现手提包被盗,内有人民币2600元及一张15000元支票。接警后,八大关派出所会同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据苏先生称,平常在沙滩活动都随手将提包放在一边,当天和朋友踢球很投入,而且附近也有朋友在,所以一直没有在意到提包,当离开时才发现被盗。根据苏先生描述的时间段,民警立即调取了浴场可能照到苏先生活动区域的监控一查究竟。通过对数路监控录像一分一秒地读取,终于在其中一路视频中发现,上午10时许,一名男青年路过苏先生挂包的位置,然后又走了回来,其行迹不像是附近锻炼的市民及路过的群众。但该男青年来回走了一趟后,并没有去拿包,而是消失在了监控画面中。
民警将该男青年作为嫌疑记下后,继续查看视频,终于在该男青年消失后的一个半小时后,监控录像准确地拍摄到,该男青年又返回了挂包处,将包及苏先生的衣服一同拿走,随后便偷偷离开案发地。民警随即扩大社会面监控查找范围,发现该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后,在汇泉广场周边逗留许久后乘坐公交车来到李村书院路附近便消失了踪迹。
办案民警通过综合工作,确定了该男青年系聊城人刘某(男,34岁),曾有过两次盗窃前科。围绕刘某的摸排抓捕工作随即展开,民警重点对刘某消失在监控中的书院路周边进行重点摸排,综合各种信息分析,终于发现其住在书院路一旅馆内。11月19日,民警赶往该旅馆将正欲离开的刘某当场抓获。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其曾在外地因犯盗窃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劳动教养1年半,出狱后一直在各地打零工。今年7月份,其来到青岛做一份保洁的工作,因工作表现不好被辞退。这段时间因自己手头现金全部花光,也没有了固定收入,便想起了重操旧业。刘某感觉青岛海边一带客流量大,有些游客随手放自己的行李,便开始从沿海一线开始下手。刘某还向民警供认,自己之前还先后两次在第一海水浴场、石老人海水浴场实施盗窃的行为。
日前,刘某已被青岛市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山东省青岛市南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