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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公安局:“督考一体化”助推公安工作提档升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峰 张梅)如何最大限度发挥警务效能,助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档升级?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创新实行“督考一体化”工作机制,以考评抓落实促实效,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日照市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
 
  “全市公安机关积极践行‘精准警务’理念,紧紧围绕‘做实’关键词,以评准考实工作实绩为着力点,以强化平时督察、加强队伍日常管理为切入点,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督考一体化’机制,切实把日常督导考核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开展‘点穴式’督导检查,真正督出执行力、考出战斗力。”日照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培林说。
 
  以“合”为要统筹资源
 
  督考一体化重点体现在督考资源“整合”上。为推进“督考一体化”机制顺利实施,日照市公安局加强组织领导,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统筹机构、人员、职能设置,实现督考资源深层次整合。
 
  日照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成立了攻坚办、改革办等重点工作办公室,对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落实,丰富了督考载体。为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初,日照市公安局在警务督察支队成立考核办公室,抽调专人专职负责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考核指标的设置、督促落实、考核评分等督考工作有关事宜。明确专人任督考联络员,开通“督考工作微信群”,加强工作协调沟通联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考网络。依托公安内网研发网上绩效考核系统,实现绩效“一网考”,提升了督考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以“实”为基科学督考
 
  督考一体贵在以“做实”为关键词。日照市公安局着力在“实”上下功夫,既在建立科学考核标准上用真招,又在甄别工作实绩上下实力,努力把考核工作打造成反映单位工作实绩及队伍建设情况的“度量衡”。
 
  标准“实”,践行“精准警务”,彰显“日照特色”。日照市公安局紧扣重点工作,将山东省公安厅攻坚项目和日照市公安局立项重点工作列为“必考项”纳入考核标准,压紧压实责任。设置工作满意度评价、亮点工作加分等项目,做到考其应为、促其能成。坚持求精务实的原则,考核指标尽可能做到细化量化、科学分解,提高考核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注重精简、压减考核项目,保留能够凸显工作特色、亮点以及能够激发工作积极性、创新性的内容,增强考核工作的活力、动力。
 
  过程“实”,坚持靶向思维,多措精准“点穴”。把握形势,规范督考流程,每季度末和各专项考核前召开考核会议专题部署,认真研究节点重点工作、工作进度和工作短板,结合考核对象实际情况量身制定不同的考核方案和督察计划,推动督考工作更“接地气”和“精准实”。把握重点,丰富督考方法,结合各考核责任警种专业优势,创新“督察+X”工作模式,联合多警种网上网下同步推进,形成督考工作合力。
 
  结果“实”,补短板抓落实,真正考出“战斗力”。督考工作按照督察问题、结果反馈、考核评分、通报公示、跟踪督办、资料归档等步骤进行,科学规范,每一步骤都有档案留存,可供追溯。督考结果及时公示,切实维护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据统计,2018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考行动180余次,督考各类工作200余项,发布督考通报50余期,整改消除各类问题隐患500余个,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以“用”为本明确导向
 
  督考一体的根本在于强化结果的“运用”。日照市公安局坚持督考结果与年度评先树优、队伍教育管理、队伍作风建设相挂钩,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局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公安工作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为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日照市公安局把年度督考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亮点突出、任务指标完成出色、列为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单位民警个人立功受奖名额比例增加5%,并在干部提拔使用、培训学习、功模休养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列为较差等次的单位,民警个人立功受奖名额比例减少5%,责令单位向市公安局党委写书面检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加强教育管理是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日照市公安局有针对性地制定民警教育培训方案,采取重点培训与集中轮训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传统培训与拓展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先后开展兼职教官“送教上门”、赴重点高校举办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等活动,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2018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民警、辅警1300人次。(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