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涂玉龙 古朕宏)6月28日下午4时左右,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金雀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沂河大桥上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
据现场目击者称,当时该女子驱车到达大桥后,打开车门,便经直桥上跳下去。幸亏当时泄洪,加上该女子所跳的位置河水不深,河水只淹没至该女子的胸口附近。时正值下大雨,并且沂河大桥的桥面离水面近10米,给救援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为营救便利,民警驱车赶到附近的低桥,从车内拿出救生圈,让桥面上的民警将救生圈扔至该女子附近,并极力劝说该女子放弃轻生,让其用游泳圈向低桥方向移动。当女子游到低桥附近时,水位逐渐变深,考虑的女子的体力问题和逐渐加深的水位,民警让女子停止等待救援。此时,消防人员逐渐划着救生船至女子附近,并帮助该女子移至低桥下。随后,民警及消防人员又通过救生梯将该女子从河里救起,并为其披上暖和的衣物。
“谢谢警察的帮助,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说完,刚刚获救的女子便向民警深深地鞠躬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经询问,原来该女子已经怀有身孕,但因个人情感问题,一时想不开,想要轻生。随后,民警对该女子进行身体检查,发现女子没有并无大碍,便将该女子带至派出所进行劝导和批评教育,并联系其家人将其带回,女子及其家人对民警的及时救助表示感谢。(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