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晓雷)山东招远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立足社区警务工作实际,以“三小举措”为抓手,做实做优社区警务工作,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贴近民心,解决好“小事情”。组织民警走进社区、场所、企业,了解群众关注问题、企业经营困难、社会治安热点等问题,积极改善服务和管理,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服务好流动人口,民警主动上门采集照片、办理居住证、核实常住人员信息,把公安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二、顺应民意,调处好“小纠纷”。牢固树立“调解小纠纷,维护大稳定”理念,利用上门调、现场调、联合调等工作方法,努力化解由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社区民警利用入户走访、与社区居民互动交流等机会,疏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早掌握敏感性、突发性不稳定因素,超前采取预防化解措施,牢牢把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权。
三、力保民安,开展好“小宣传”。社区民警在入户调查、走访企业、警民恳谈和帮困扶贫等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发放防骗防盗知识手册,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利用社区宣传板、警务室公告栏发布警情动态,拓宽治安防范提示覆盖面,营造治安防范宣传的氛围。(山东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