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朱龙华 宫兆洲 刘晨)3月8日,长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落实省第四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永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是推动省第四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通报该县调研指导问题反馈情况及对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安排部署。
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主任车连凯通报全县4个调研指导组对8个乡镇、32个成员单位为期4天的调研指导问题反馈情况;二是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永新作重要讲话,并在一下五个方面对工作安排部署。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是加大摸排力度,深入结合各自的行业或部门特色,紧紧围绕“十必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摸排,同时确保群众举报线索畅通无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运用电子屏幕、广告牌、宣传栏、标语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要结合行业特色、自身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扩大人民群众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知晓率。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的研究问题、分解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高效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
五是强化问责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暴露问题依旧存在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确保顺利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