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春丽)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消防总队《督办通知书》要求,2月14日上午,大队召集山东筑诚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五莲分公司2家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上,赵中尉副大队长传达了总队督办精神,并通报了2家单位存在的隐患情况,并对隐患逐一进行了说明。组织学习了哈尔滨龙汤泉酒店火灾的处理结果。孟祥鹏大队长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快隐患情况整改落实。单位要定人、定岗、定责对隐患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毕;二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合同中不明确的疏散楼梯、前室、防火门等设施进行逐个确认,责任到家、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要定期对消火栓、自动报警、水泵房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保检修,加强对消防值班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要保证微型消防站“有器材、有人员、有战斗力”,要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技能培训,确保做好火灾初期阶段应急处理;五是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应每月开展全面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全方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日照市五莲县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