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何莲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沂南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发布《沂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人工作。
本次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后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选任人民陪审员,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专人负责陪审员咨询、报名等选任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普法网、县论坛、县局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工作群等媒体公开发布,最大限度扩大社会知晓面,此外,各司法所在乡镇人员密集的学校、集市及村宣传栏等张贴公告,公开报名流程、咨询电话等,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公众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02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0名。凡年满2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均可参选。但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参加人民陪审员选任。
截至目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的已到达32人,接下来,会同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对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及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的符合法律规定
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最终会同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102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公示,人民法院公示确认后提请人大任命。(山东沂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