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户籍服务大厅聚焦党中央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一次办好”精神,更新窗口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效,将工作做到群众心窝里。
实施精准协同放权,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取消9项户口登记核准事项,取消户籍业务办理中所需要的4类证明,调整户口登记核准权限,省内跨地市因购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审批权限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至派出所。取消户籍业务办理中所需要的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落户证明,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要求当事人、物业公司开具实际居住证明。确需认定的,由社区民警核实确认。
减少环节,深化“一站式”服务。以“群众少跑一趟路、少等一分钟”为目标,简化办事流程,在接待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更改姓名、年龄等户籍业务时,只要材料齐全无条件予以办理;遇到需要调查核实或者证件、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向群众解释清楚。需要公安局审批的户籍事项,户籍科审核签批完后,通过网络传到派出所,申请人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杜绝申请人跑第二趟腿。
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打造 “掌上户籍室”。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将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籍信息变更更正等4类16项业务实现网上咨询查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全程网办,一次办结,最大程度便民利企,让群众和企业共享“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