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琳 杨洪健)近日,山东宁津公安在侦办一起盗窃案件时,办案民警一眼认出行窃者是一“惯偷”,并成功将其抓获并行政拘留。此次被拘留,该“惯偷”已是“九进宫”。
11月2日,宁津县公安局接辖区一饭店报警称柜台内丢失一皮包,包内有身份证、信用卡、银行卡、现金等物,价值一千余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饭店及周围路口的监控,饭店门口的监控正冲柜台,监控中清晰地记录下了违法嫌疑人盗窃的全过程。当天傍晚,一男子走进饭店,点了一盘饺子,因当天店里只有一名服务员,服务员自柜台到后厨去煮饺子,该男子也随服务员进入后厨,一分钟左右后,该男子自后厨走出,迅速自柜台拿走一黑色皮包,并迅速离开该饭店。
“这不是谢某嘛”,该男子盗窃得手后离开饭店时,监控拍到了其面部,出警民警立即认出该人竟是公安局的“常客”,曾因盗窃先后8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确定盗窃嫌疑人后,民警立即前往谢某家中进行蹲守,成功将其抓获。谢某交代,案发当天自己去吃饭时,发现饭店柜台内有一黑色皮包,服务员去后厨工作时,自己心生邪念,将皮包偷走。
11月4日,宁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谢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追缴盗窃所得的处罚决定。(山东宁津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