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丽丽 王娅楠)为进一步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山东广饶县公安局切实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力度,10月9日,依法行政拘留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及威胁人身安全违法行为人王某亮。
9月23日16时许,在广饶县花官镇花官村,王某亮与王某涛因为琐事发生口头争执,后王某亮到王某涛家南门对大门进行打砸,造成大门铁皮凹陷,且将王某涛家一辆小型变速自行车拖到院外并摔到地上。后王某亮再次返回到王某涛家中,向自己身上及王某涛的轿车上泼洒汽油水混合液体。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并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到案后,王某亮对自己故意损毁财物及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王某亮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山东广饶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