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涂玉龙 古朕宏)10月4日14时42分,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的电话又响了起来。电话的一头传来了焦急的声音:“我的车子在沂蒙路祊河大桥北头桥西侧掉进祊河了,警察同志,快来帮帮我。”
接到报警后,兰山分局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消防大队并指派柳青派出所出警。抵达现场时,民警发现一辆三轮车已经沉入祊河,还有一名残疾人一脸焦急的脸色在岸边徘徊。经现场了解后,原来,正在岸边徘徊的残疾人正是三轮车的车主赵某,其到河边钓鱼时,由于电动三轮车未拉手刹,致使电动三轮车溜进祊河内。
由于水深车重,无法使用救援器械,值班民警和消防武警兵只得依靠人力进行救援。民警迅速制定方案,一组在岸边使用铁锹等工具进行拉拽,另一组民警轮番下到水里进行推车。天气开始转凉,下水的民警仿佛没有感觉到河水的冰凉,与岸边的民警齐心协力,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值班民警和消防武警兵成功将三轮车拖到岸边。事后,车主向民警和消防武警兵表达了感激之情。
警方提示:在河边钓鱼或是玩耍时,一定要小心,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兰山分局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