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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鱼台公安局经侦大队“四加强”有效防范经济犯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猛张宁)近日,山东济宁市公安局鱼台经侦大队针对在经济犯罪领域出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探索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新思路,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抓好经济犯罪防范工作。
 
  一、加强对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在工作中重打击轻防范的错误思想。目前,经济犯罪案件形式不断变化,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并逐步向智能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因此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提高对各种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大队把加强防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广大经侦民警的素质,增强发现犯罪的能力。大队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民警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和经侦业务的专门知识,建立起追逃、追赃、取证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发现经济犯罪的能力和侦查破案的本领,增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防范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与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到及时发现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经侦大队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建立起了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发现、控制、查处犯罪的防控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执法协作体系,更有效地打击、预防、整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经侦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大队结合企业走访活动,深入到重点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防范水平,增强群众认识和抵御犯罪的能力,同时达到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山东济宁市公安局鱼台经侦大队)